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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次数:2774 来源:本站

关于开展学院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冬季是火灾事故和各类治安案件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防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现将学院冬季安全大检查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林业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湘林安办20178号)及《学院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试行)》(湘环院字201765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集中时间,深入分析研究学院冬季安全特点,集中力量,迅速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检查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彻底整治冬季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

1、用火用电安全检查。以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为重点,防范违规用火用电和火灾事故发生。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重点检查配电房、变压器、电源分支箱、开关箱、供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安全,确保供电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整改落实情况等。

3、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南北校区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超市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各二级院部要做好安全卫生饮食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在校内食堂统一就餐,拒绝垃圾食品。

4、建筑安全检查。各部门要组织人力对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厕所、围墙等建筑设施和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建好台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学院在建工程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校园交通安全检查。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学院校园安全行车及车辆管理规定,遵守校园内交通标志。检查学生自行车、电动车使用情况,对学院师生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校园及周边治安检查。要严格门卫管理,认真执行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学生出入校请假登记制度。学生在校期间,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和流动饮食摊点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7、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要将冬季易发多发的安全问题,如煤气中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校舍安全、烫伤安全、心理健康问题等列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专题演讲、校园广播、宣传栏、官方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大冬季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真正做到学生、家长、教师冬季安全教育全覆盖。

三、具体安排

1、全面推动自查自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要按照《学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湘环院字〔201510号)要求,在1130日前,由部门分管院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责任区域内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风险防控措施。

2、坚决落实“一单四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逐一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3、严格督查问责。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事故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责任和措施落实。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对安全除患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甚至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填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各部门要认真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并将填报好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13017:00前报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扬同志处。地点:老办公楼212,联系人:杨 扬,电话:67828,邮箱:627519891@qq.com

 

附件: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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