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防疫通知】38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4 浏览次数:2637 来源:本站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38号)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5号)、衡阳市《2022年在衡高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及校园平安,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师生身状况和返校前涉疫情况

开展风险人员精准排查,摸清开学前10天师生员工去向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档”建立观察台账和动态跟踪管理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具体秋季开学人员分类处置原则按《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切实落实个人主责,主动履行防控义务

全校所有师生员工按防控要求,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来校后,以部门为单位,如实填报《学院疫情防控个人离(返)衡承诺书》(附件),各部门认真组织及筛查,将有涉疫情风险的摸排情况和承诺书于8月28日17:00之前上报防控办王卫平同志处。


三、落实开学后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动摇、不松懈,严格校园管控,坚持对进校人员查码测温验单,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外省返校人员从8月27日起7天内非必要不离校;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学三天内,全面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异常,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

师生员工树立“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倡非必要不出校,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人员密集处佩戴口罩;做好重点人群每日的健康监测和学生心理辅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准备必要的缓冲隔离场所,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以及消毒工作。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办

2022年8月24日


附件:学院疫情防控个人离(返)衡承诺书 

 

学院疫情防控个人离(返)衡承诺书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2022年____月____日离开衡阳到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于____月____日返回衡阳。

同行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自驾(    );公共交通工具:飞机(    )

火车(    )公共汽车(    )其他(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目前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

2.本人在离衡前24小时内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不离衡。

3.本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发生的地市,已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4.离衡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去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5.返衡前,自觉查验健康码,主动做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主动向单位及社区报备。

6.返衡后,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足不出户。同时,持续做好14天内自我健康监测。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单位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