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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35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2203 来源:本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衡阳市委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衡疫防发[2022]22号精神为有序推进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根据学校“五一”假期安排,倡导师生员工周末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衡的,须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程序。回衡后第一时间报告行程等有关情况,并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师生员工关注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减少外出和聚集,提醒师生员工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少出行、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


三、掌握师生健康信息。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含在校外人员)每日健康状况及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做好因病缺勤缺课病因和返岗追踪,特别是红黄码人员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争取24小时内的黄金时间,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做好每日异常情况及处置台账,并以实名制方式报防控办。


四、严格校大门管控。严格执行“一扫二看三查四验”步骤,要求进校时全员佩戴口罩、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入(返)校人员100%测体温、100%扫场所码、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码、100%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核酸抽检常态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一周一次,全体师生每周抽检5%,医务人员、保洁、保安,食堂等重点人群每周必检,并进入省重点人群系统。


六、邮购快递管理。快递进校严格消杀,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办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