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知】33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20 浏览次数:205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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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复杂,多点散发、频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压力巨大。3月18日至4月18日,为我校疫情防控特护期。为有序推进防疫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不离衡;若从衡阳以外的地区返衡,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且一切正常才能返校,否则不得返校。
二、各二级学院拟定当前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各守点区的带班值班等相关工作,并将防控方案和值班表一并上报至防控办。
三、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含在校外人员)每天的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缺课的病因和返岗追踪,特别是红黄码人员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争取24小时内的黄金时间,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做好每天的异常情况及处置台账,并以实名制方式报防控办。
四、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一周一次,全体师生每周抽检5%,医务人员、保洁、保安,食堂等重点人群每周必检,并进入省重点人群系统。
五、校内临时隔离点的设施按高规格建设,并配备好管理人员。
六、及时制定线上教学和全员核酸检测两个预案并报市防控办。
七、每天研判学校防控状况,彻底查清所属人员未接种疫苗及加强针人员,督促其能接快接尽接。
八、暂停所有快递业务,师生近一个月不得网购,否则自行退回。
九、全体师生养成在校内佩戴口罩的习惯。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办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