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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3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6 浏览次数:1887 来源:本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驻衡高校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专题调度会、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布置会精神,为切实做好 2022 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开学安全有序,现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全面排查近期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上述人员一律不得返校,其他人员返校严格按《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二、对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师生进行全面医学核酸检测(含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临时用工人员、托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由防控办通知为准,请各部门严格按《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前有外省旅居史师生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排查,将有外省旅居史师生名单,在2月19日前上报学院防控办。


三、开学后将全面启动新一轮疫苗加强针的接种,各部门要全力排查所属人员(特别是各二级学院切实排查2021届新生)的疫苗加强针接种情况,按要求将名单和有关信息于2月22日之前上报防控办,学院将统一安排接种。


四、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暂定十四天),进入校门需测体温、查验三码一单,外来人员和车辆应登记;学生非必要不离校;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性活动;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晨午检监测。


以上二项排查结果请按时间要求发送电子版到王卫平同志处。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办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