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27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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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衡疫防办发(2021)77号和院务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杜绝疫情输入风险,特通知如下:
一、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国庆期间,加强校园管控,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进入校门查验“三码一单”并实名登记。
二、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衡、不跨省。如因特殊原因需跨省出行的,教职工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生应向院部、学生工作部报告,经同意后,方能成行。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方能返校,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外出人员行踪及健康状况。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强化对外出师生员工的风险监测,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应急机制持续运行。
四、自觉做好防疫措施。师生员工假期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聚集、聚会活动。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办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