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知】30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26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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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30号)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衡阳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师生员工开学返校工作的安全、有序、零风险进行,现就做好师生员工秋季开学返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离衡
非紧急特殊情况,目前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衡阳。如确需离衡,必须严格履行出衡请假报批制度,同时,师生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要一起做好疫情风险评估,确保安全、按时返校。外出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保证行踪可追溯。
二、外地教职员工原则上于8月20日之前返衡
㈠目前在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返衡前,应提前向学校主要领导、防控办及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报告行程计划;返衡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衡阳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㈡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动态调整,下同)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返衡前,应提前向学校主要领导、防控办及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报告行程计划,并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衡;返衡后,按照属地疾控要求,在校外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管理措施。
以上两类人员返校,需在正式返校前一天将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学校防控办及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报告,经相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否则不得返校。
(三)如有教职员工家属从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衡,需按照属地疾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教职员工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防控办及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报告,尽量不与家属接触。如有接触,需如实报备,教职员工及其家属需按照要求落实防控管理措施。
三、以下情况师生员工暂缓返衡或返校
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有行程交叉的教职员工。
㈡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返衡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
㈢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红卡)、黄码(黄卡),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要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师生员工。
四、衡阳无固定住所教职员工不必提前返衡
衡阳无固定住所,不必提前返衡,但必须确保正式返校前14天内行程不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在正式返校前一天将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供给学校防控办及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经学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五、其他人员管控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的外聘员工及各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等各类校内工作人员,均参照本通知执行,由各用工及管理部门做好教育引导及防控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㈠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和引导,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提高风险意识,持续加强严管严控,严格落实离衡返衡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谁用人、谁负责”原则,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秋季学期师生的健康、教学的秩序和校园的安全。
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备健康信息和行程动态,不漏报、瞒报、误报。返衡教职员工要做好路线规划,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路途人员接触,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学院防控办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