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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26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浏览次数:2258 来源:本站


“五一”小长假临近,为切实做好我校节日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快乐度假,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有关学校“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前关注疫情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非必要,不要出境。

    二、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去向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有异常,请及时就医师生员工要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时应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强化假期个人防护措施师生员工要遵守衡阳市及前往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口罩,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加强通风消毒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附件:疫情个人防护小贴士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429


 

附件:

疫情个人防护小贴士

    一、如何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到医院就诊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都应自觉佩戴口罩,并且注意保持手卫生,不用脏手触摸眼口鼻。让个人防护成为日常行为的标配,让健康习惯成为每个师生员工的“无形防护服”。

    二、接种预苗之后是否还需要做防疫工作

    即使是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也要遵守当地相关的防控要求和规定,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