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次数:262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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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23号)
为落实衡阳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第2号)令精神,巩固我校疫情防控成果,抓牢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要求如下:
1.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排查。
2.严禁私自外出,非必要不能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并实行严格的请假和销假制度。
3.切实加强日常防控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强化夜间查寝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