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238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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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防微杜渐,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学院发展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2020年6月18日全国暨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24日开展全院安全隐患大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及省教育厅、省林业局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重点突出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场所、实验用品仓库、配电房、水泵房、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同时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防灾避险能力。
6月24日,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学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湘环院字〔2015〕10号)要求,由部门分管院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责任区域内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学院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6月24日下午17:30前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须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地点:老办公楼212室,联系人:王卫平,电话:67909,邮箱:598087171@qq.com。
三、强化应急值守,保障安全信息畅通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四、强化监管,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部门:
带队领导
成 员
时 间
记录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