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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处务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次数:9473 来源:本站
    1、处务会议是处领导研究、审议、协调和决定本处各项工作中重要问题会议。由处长(或委托副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定。
    2、处务会议一般每2周召开1次。
    3、参加处务会议人员主要是正、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列席会议人员可根据需要安排其他列席人员。
    4、处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并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2)研究并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给本处的各项工作任务。
  (3)通报各副处长分管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4)讨论有关本处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方案。
  (5)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
  (6)讨论审定本处发布的规章制度。
  (7)审议决定本处各方面的重要活动和计划。
  (8)研究决定本处日常行政及人事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讨论拟提交学校研究批准的事宜。
  (10)讨论决定处长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5、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处长签发后据需要发给有关单位或人员。
    6、会议决议由各分管副处长负责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向处长汇报。
    7、处务会议讨论的情况、决议过程和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
    8、专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种专题或各种范围的处长办公会议,对本处带全局性的重要决策或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研究,加强民主管理,实行科学决策。会议的内容、议题、时间、参加人员由处长决定。
    9、逢单周星期二下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政治学习。
    10、逢双周星期二下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