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职工住房补贴遗留问题进行登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26 浏览次数:285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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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我院于2009年向省直房改办、省财政厅申报了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2009年7月名单汇总成册,2009年11月报省财政厅,2013年1月补贴发放到位。
2010年-2016年,陆续有退休和在职职工反映本人在发放表中无名字或享受面积不足,并在总务处进行了登记。2014年10月、2017年3月,学院分别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进行了咨询,2014年得到的答复是等通知,2017年得到的答复是:学院可向主管部门省林业厅出具报告,通过省林业厅与省财政厅协调,争取追加学院遗漏职工住房补贴资金。为妥善处理职工房补遗留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未享受职工住房补贴或享受面积不足的在编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登记分两条线进行:
⑴由总务处负责对在职职工信息收集汇总;
⑵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离退休职工信息收集汇总。
3.登记联系人:
⑴在职职工登记联系人:杨扬 13574797828(67828),老办公楼212室;
⑵离退休人员登记联系人:蒋丽雪 15200520002(66002),老办公楼103室。
4.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前,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登记。
5.前来登记的职工须对自己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各部门安排专人通知到人,并将通知记录留底备查。总务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