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稳工作专项排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235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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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国庆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学院内部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于9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稳工作专项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上午8:30—11:30
二、工作内容
1、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情况。对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安保情况、基本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有效可用、校园围墙有效封闭、是否有反恐防暴预案等情况的检查。
责任部门:保卫处
2、校舍安全情况。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围墙、厕所、挡土墙、板报墙、体育设施、楼道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通过排查,确保学校校舍达到安全要求,坚决杜绝校园建筑物垮塌、坍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责任部门:基建办、总务处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教学楼、校史馆、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保卫处
4、水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卫生情况。要求对全院配电房、电缆分支箱、学生宿舍公共用电线路、电表、电表房、路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消除乱拉乱接、电线因风化、老鼠啃咬、漏水等造成供电隐患和用电隐患;紧紧围绕食堂食品安全开展大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对南北校区食堂、超市、校内摊点进货渠道、存货、留样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操作程序,确保不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环境卫生做到道路清洁,垃圾收集处理转运规范,达到我市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
责任部门:总务处
5、大型活动安全情况。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各类考试、讲座、会议、文体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申请、报备手续,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措施等。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院部
6、安全教育情况。对学院学生进行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安全、网络安全、运动安全、实习就业安全、禁毒等教育,检查各班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各办公室、实验室及各班级要设置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院部
7、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对所使用化学实验用化学品(尤其是危化物品)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危化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校园危化物品的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开展对校园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责任部门: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8、网络安全情况。着重检查学院网站安全防护情况,学生安全健康上网情况,杜绝学生泡网吧,发挥网络教育新阵地作用。
责任部门: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9、节假日值班值守情况。各部门要安排节假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有力处置。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本次大排查采取各部门自查和责任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围绕大排查工作主要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 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各部门应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学院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018年9月30日下午17:30前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须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地点:老办公楼212室,联系人:杨扬,电话:67828,邮箱:627519891@qq.com。
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安全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