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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管理标准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2532 来源:本站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以及校方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膳食管理标准,根据该标准对学生膳食进行日常管理。
  
1学校确保为学生食堂提供必要的场所、基础设施和大型设备,并保障水、电、气设备的有效使用;
  
2学校明确总务处膳食科为学生食堂监管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懂业务、高素质的食堂安全人员、监管人员;
   
3学校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卫生、服务等方面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4学校建立学生食堂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综合满意率调查,综合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的水平;
  
5、学生食堂用工管理,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1)遵守《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承担法律责任;
  2)
对员工定期体检,新进员工经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服务意识;

3)员工信息应在校方监管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6、学生食堂监管部门对学生食堂的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管,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具备主要办伙原材料采购供货能力的,应对承办学生食堂的社会餐饮企业的主要办伙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其他原材料的采购应有正规渠道并经校方审批;
     2)
建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3)
向个体生产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向食用农产品流通企业采购食用农产品,应查验食用农产品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备案;

4)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中对于食品加工的流程管控要求;

5)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基本伙食的饭菜应保证品种多样,高中低档次齐全、营养搭配科学,饭菜品种与价格适宜,实行校方审批; 
    7)
饭菜应实行明码标价,饭菜价格应按《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制定,并接受学校统一指导,基本伙食占比不低于50%,其价格应明显低于当地社会餐饮同类价格,以确保满足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要求;
    8)
承办企业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餐饮服务人员晨检制度,健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9)
接受所在地区的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餐饮企业承办的食堂在质量、卫生、安全、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评,并根据结果进行整改。